66家“零评价”网店背后的赌博生意
66家“零评价”网店背后的赌博生意(主题)
陈颖 万晓东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资料图】
网购时,你或许会注意到这样一类网店:它们的页面制作粗糙,商品性价比不高,没有一条评价,但有的销量却不少。这样的店铺,吴立伟(化名)在一年内连续开了66家。
犯罪嫌疑人吴立伟等人以开网店为掩护,替赌博网站洗钱,涉案金额6.6亿元,从中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前不久,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他们提起了公诉。
2022年1月,某电商平台的风险管控人员通过整合分析,发现大量异常数据。数据显示,一些网店开张当天的交易量就有几千单,上架产品是小家电,标价均为100元、200元、500元等这样的整数,交易金额数以亿计,而且店铺营业一周左右就会关闭,尽管交易量巨大,却没有一条买家评价。
1月25日,该电商平台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提前介入,于是,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互联网办案团队提前介入此案。
通过初步了解,检察官认为该案背后可能隐藏洗钱行为,于是引导公安机关首先侦查涉案网店的资金交易动向。通过交叉对比,发现大量资金都转入到吴立伟的账户中。
吴立伟经营过几年的网店,曾是当地颇为知名的网店店主,熟知各大电商平台的管理规则。他承认,本案中的网店均是他组织员工注册开通。他们通过网络租借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信息,用修图软件伪造品牌授权书,骗取电商平台认证,顺利开通店铺,再简单上架几种小家电产品后就开始营业。之所以选择售卖小家电,是因相较数码产品、化妆品等商品,售卖小家电的店铺支付给电商平台的手续费更低。
这些店铺的订单,其实是吴立伟等人“自卖自买”。他们大量采购“买家号”,从网店买入“商品”后,再通过购买来的货运单号虚假发货,最后他们再点击“确认收货”,完成网购交易流程。
如果有真的消费者购物,他们全都置之不理。吴立伟等人的操作每天可以产生几千单的交易量,但因为订单是假的,所以也就没有任何买家评价。
他们这么做可不是为了“刷单”。公安机关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了吴立伟频繁开网店的真正目的。
2021年年初,吴立伟通过境外网站,加入一个“四方平台”的群聊。
“四方平台”就是第四方支付平台,是相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而言的。第三方支付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中间平台”,是在银行监管下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与介于银行和商户之间的第三方支付不同,第四方支付介于第三方支付和商户之间,没有支付许可牌照的限制,因此资金流动也就缺失监管。
每隔一段时间,这个“四方平台”的群聊里就会有来自境外赌博网站的人报价,如果吴立伟有充足的资金,他就会接受报价,并向对方汇款。这笔汇款其实是垫资,对方收到吴立伟的垫资后,会通过技术手段把他店铺的网址链接到赌博网站的后台。
于是,他们在自己网店“购物”时,赌博网站就从资金池划拨相应金额到网店的账户,其中包括他们的佣金,佣金比例最高达10%。如此一来,赌徒在赌博网站给账户充值,产生的是“网购”行为,避免了因大量资金流动异常而被银行监管冻结。
而吴立伟的网店平均一周左右就关停,也避免了因短期交易量激增而被电商平台风险管控。2021年,他们一共开了66家这样的网店。
办案检察官介绍,虽然吴立伟等人干的是洗钱的事情,但并不能认定为洗钱罪。洗钱罪的定义是:为了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提供账户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而吴立伟等人虽然给赌博网站提供洗钱的途径,但他们的行为属于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认为吴立伟等人应构成非法经营罪。
2022年7月,该案进入批准逮捕阶段后,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证据标准继续侦查,完善吴立伟为赌博网站支付结算的金额以及获利金额等证据。
电商平台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了犯罪的温床,不仅影响平台自身形象,更影响百姓对数字经济的信心。随着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该案中的一家电商平台向宿豫区检察院寄来感谢信。
信中,除了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外,该电商平台介绍,他们已升级风险管控的数据算法,完善了风险管控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培训,提升员工发现洗钱行为的敏锐性。